倡议书
致全市干警及家属:
当前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。省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,高检院、省检察院和市委、市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,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。
疫情防控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,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。全市检察干警要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,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文件精神,迅即行动起来,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。下面,就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,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特向全市检察干警及家属发出如下倡议:
1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坚定不移把中央、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,全面落实市政府办《关于减少和取消聚集活动的紧急通知》文件要求。
2、各县市区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,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,要全面掌握本单位、本部门是否有干警外出、是否有干警与病例人员接触、是否有干警遇到发热、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基本情况,以基层院、市院部门为单位,于每日下午15:00前按要求向市院办公室报备。有事报事,无事报平安。
3、第一责任人要高度关注外出返渭干警,特别是从湖北、武汉返渭或武汉亲友来渭等人员基本情况,及时上报。并按要求督促相关人员居家隔离14天,在隔离期间不要走亲访友、不与外人接触。
4、当前正值春节期间,倡议电子拜年,不参与、不组织各种聚餐聚会、团拜会等,拒绝走亲串户,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。
5、疫情防控期间,全市检察干警及其家属的婚丧嫁娶等一切要从简办理,婚庆宴请要层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,否则一律不允许举办任何活动。
6、注意个人卫生,勤洗手,勤通风,勤消毒,双手减少接触眼鼻口;打喷嚏或咳嗽时应掩口鼻;不随地吐痰,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,弃置于有盖垃圾箱;出门正确佩戴口罩,不去不通风、人流密集的场所。
7、出现发热、呼吸道感染等症状,应主动戴上口罩就医,并避免乘坐火车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,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。如果怀疑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,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。
8、全体检察干警要听指挥、齐行动、不掉队,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擅自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,不人为制造恐慌,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严厉打击疫情灾害期间违法犯罪行为,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同志们,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,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,请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,让我们在市委,市政府坚强领导下,严格执行相关决定、通知。团结一心,众志成城,排除万难,共同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!
最后衷心祝全市干警及家属新春快乐!身体健康!阖家欢乐!
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
2020年1月28日
2020年第21期
文稿:渭南市人民检察院
编辑:马 转
审核:李 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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